1.租賃者必須年滿25歲或以上並持有合法的香港身份證和合法駕駛執照。另外租賃者必需已領取正式駕駛執照
2.租賃人不可以將汽車交予本公司授權以外之人士使用。除了本公司授權之租賃人外,其他人駕駛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所有損失和間接損失是租賃人的責任。租賃人必需賠償一切損失。
3.租賃費用不包強制保險。
4.租賃人必須支付按金。車輛在損壞時的維修費,按金不會用於租賃費的任何部分。如果租賃人違反任何條款和條件,在此,本公司有權利用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作為支付本公司補償損失的權利。
5.汽油不包括在租賃費。租賃人需負責在交還汽車時加滿汽油。如沒有把汽油加滿,會根據車輛的行車紀錄儀計算容量cc作計算、如1500cc以下收最取1元5毫每公里1500cc-2000cc收取2元2毫,3000cc以上收算2元8毫
6.租賃人駕駛汽車時汽車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車輛轉數不得超過6000轉如違反速度限制,罰款$500以單次計算,以行車紀錄儀之讀數為標準數據作則。
7.租賃人應當承擔並支付在租賃期內犯交通肇事罪的處罰,並須就該等賠償公司。若本公司由有關機構要求支付任何罰款而該罰款在租賃期內發生,本公司將收取租賃者原來的罰款,除了罰款,並收取 $ 300港幣作行政費用途以處理該事項。
8.租賃人必須按照條款和條件,在此車輛必需在租用期滿時交還。如果租賃人需要延長租用期, 租賃人必須通知本公司作出安排,否則本公司將有權在租用按金中收取費用而不作另行通知。本公司將有權收取車輛租賃費(以每小時計算)直至租用用期滿的車輛交回到本公司之間的時間。
9.本公司設立24小時拖車服務如需拖車和即時維修等任何汽車損壞的情況下,租賃人需自付拖車費用有關事項請留意網站的自負分成比例
10.租賃人發生事故時必需向警方報案,同時必須在6小時內通知本公司。另外租賃人必須提供姓名,地址和所涉及之相關人仕的資料和證人的姓名和必須立即提交公司事故報告,在該情況下,租賃人將需負上所有損壞的負責。
11.造成對租用車輛損壞的事故時,租賃人不得未經本公司同意給予維修任何租用車輛或更換任何零件,如以上事情一一經發生,本公司不承認任何責任或費用。其後由更換零件或維修導致的費用用必需由租賃人負責。
12.租賃人應保持車輛清潔和良好適當的駕駛方式。租賃人需承擔車輛損壞由租賃人或任何人人的過失或不當使用用的車輛所引致。租賃人作出任何改變車輛外觀之舉動。租賃人不得違反本協議及香港道路交通條例。
13.車輛如果有任何的損壞令車輛無法修復,使車輛被認為是完全毀壞的情況下而且不能再使用,租賃人需全額賠償。
13.租賃人有責任在接收汽車時仔細檢查車輛的各部份及利用手機拍下照片,避免在還車時有任何誤會。
本合同的所有事項,租賃人必需全部遵守。
我以閱讀及同意以上述的條款及細則。